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2年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
院校代码:14278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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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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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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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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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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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指定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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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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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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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毕业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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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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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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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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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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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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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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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论、英语、大学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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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学史、现代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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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袁行霈主编《中国文学史》(1-4卷)(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黄伯荣、廖序东主编《现代汉语》(上、下)(增订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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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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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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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花都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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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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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4113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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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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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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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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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论、英语、高等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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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分析、高等代数与解析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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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数学分析》(上、下)册,华东师范大学数学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第三版;
2、《高等代数与解析几何》(上、下册),陈志杰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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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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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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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花都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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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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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4113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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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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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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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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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论、英语、艺术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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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色彩
(术科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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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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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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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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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花都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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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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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4113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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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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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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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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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论、英语、高等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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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学、动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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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植物学》(第一版),叶创兴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ISBN 978704027644;
2、《普通动物学》(第三版),刘凌云、郑光美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ISBN 9787040267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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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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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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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海珠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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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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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411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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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原广东教育学院)创建于1955年,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广东省教育厅主管,是新中国成立后广东省较早设置的省属公办高校之一。学校代码:14278。
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致力于造就一支教育思想观念先进、知识能力结构优化、学术科研水平较高、思想道德品格高尚、专兼结合、素质精良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学校突出教师教育特色,坚持为基础教育服务,努力成为服务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引领型高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学校设有附属中学1所,指导和管理的中小学校长工作室33个、中小学教师工作室45个,中小学校长实践锻炼基地71个,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示范学校371所,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示范区8个、示范学校146所。广东省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办公室、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师培训协作组、广东省中小学校本培训项目办公室设在我校。
多年来,我校普高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毕业生深受社会各行各业的欢迎。
一、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广东省户籍且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2.外省生源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3.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生源就读省外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4.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月1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指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的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等学校专科在校生;
2.非广东省户籍的高等学校专科往届毕业生;
3.2011年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因作弊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被禁止下年度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的人员;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报名考试费
㈠ 报名方式:
2.确认报名。已经在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应于2012年1月8日至1月10日(共三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到我校海珠校区(广州市新港中路351号)综合楼一楼B101课室进行现场报名确认。考生须持有关报名材料亲自到我校报名点校验报名材料、进行电子摄像,并在我校报名确认现场报名点打印《广东省2012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上签名确认报考信息。
3. 报名考试费:每人200元。
考生报名时须缴交200元报名考试费。考生按规定考试时间、地点,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经审查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㈡ 考生须提交的报名资料: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②最后学历成绩单(须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③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院校公章,并用红笔在本人名字前打“√”);④经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2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⑤体检表。
2.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②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二楼,电话:020-37626800);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④经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2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⑤体检表。
3.服义务兵役退役的高职高专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身份证、普通高职高专毕业证、民政部门颁发的士兵退役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
4.考生可在考试院网站上下载《广东省2012年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体格检查表》,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报名确认时须向我校提交体检结果(体检表有效期:2011年11月4日-2012年1月10日)。
㈢ 报名资料的审查:
我校招生办负责对报考我校2012年本科插班生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考生凭虚假证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只能报考我校一个招生专业(该专业为专业课考试对应的专业),所报考的专业必须与考生原就读的专科专业相同或相关。因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不相同,被录取的插班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符合报考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应及早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核对本人的专科毕业证。若在“学信网”上无法查到专科毕业信息,应及早到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鉴定部进行学历验证,考生必须在正式确认报名结束前提交验证结果。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考试科目为五门,其中省统一考试三门,高校自主考试两门。各科满分为100分,五科总分为500分。考试形式一律为闭卷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省统一考试的三门为《政治理论》、《英语》和《专业基础课》。省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并于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两门专业课为我校自行命题考试的科目:考试内容按本科院校二年级教学大纲(并参考专科教学大纲)和对本科插班生入学的基本要求,着重考查考生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这些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各专业对应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考试科目、指定参考书等详见本校2012年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时间为2012年3月10日(星期六)至11日(星期日)两天,具体安排见下表:
2012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项目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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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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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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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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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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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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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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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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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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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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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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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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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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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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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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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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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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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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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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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个别考试科目时间如有调整,请考试前一天看考场时看我校公布的考场安排或考试前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告。
四、招生计划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由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审核,省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我校2012年本科插班生招生分专业计划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五、录取
(一)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划定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三科总分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和英语类专业划定。其中,文史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大学语文》、《民法》、《教育理论》、《管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理工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高等数学》、《生态学》、《生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体育类、艺术类、英语类专业单独划线。我校按省划定的两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具有普通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填报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志愿的,将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情况单独划线。
(三)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录取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及对应的专业课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不得跨专业录取。
(四)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本科插班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考生未能提供相关档案,我校不录取。考生必须提供真实的档案材料,供我校录取。考生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我校按省招办规定的录取时间办理录取审核手续,被录取的新生,由我校发给新生录取通知书。
(六)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我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六、收费标准
被录取考生入学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本科插班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插班生入学后,由招生学校进行专科毕业资格、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学校的正式学生,插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插入年级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八、毕业与就业
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九、联系方式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新港中路351号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海珠校区(邮编510303)
电话及传真:020-34113327、34113555
注:关于我校本科插班生招生的最新消息以及相关注意事项,我们会及时在招生办的网页公布,网上查询是最为快捷获取信息的方式,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通知。考生如有其它问题,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咨询。
附件: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2年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下载)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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