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2023年各专业招生实际需求,确保学校招生计划编制工作更加科学,现将2023年招生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根据学校“十四五”规划,结合学校申硕工作核心目标,充分考虑学院的各项申硕指标,将专业“生师比”作为计划拟定的重要依据。
二、招生专业名称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名称,不能附加方向。原则上同一专业不能同时招师范和非师范生,如确有需要请按两个专业计划分开申报。如有分专业方向培养可在备注列说明,并注明新生入学第几学期按专业方向分流。
三、普通专升本原则上只招收专业综合课省统考的专业,专业综合课省统考专业按照2022年省公布的执行(附3),建议符合条件且普通高考招生不理想的专业尽量都招。
四、本次申报主要用于了解各学院招生意向,2023年各学院招生计划将根据实际下达指标和学校总体考虑确定,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招生委员会审定。
请填写《岭南师范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计划申报表》和《岭南师范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申报表》(附1、2)并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11月9日前送至招生与就业处招生科(第三教学楼103-2),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SZSB211@126.com。邮件主题如:二级学院名称——2023年招生计划申报表。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3183189。
附:
1.岭南师范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计划申报表
2.岭南师范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申报表
3.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拟招生专业统考专业综合课对应表
招生与就业处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