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生办在划定的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四科总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考试科目组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章程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也就是说,比如普通批的,省招生办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的专业先检索排位第1的,再检索排位第2的,依此类推。然后按招生学校招生计划1:1投档给招生学校,招生学校再进行录取。简言之,排位靠前的,有优先选择权。
烦心事之/ 什么是平行志愿???
烦心事之/ 什么是不服从调剂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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